企业简介 省级分支机构 服务网点信息 直销员名单 直销产品目录 直销员培训及考试方案 直销员管理办法 直销员计酬制度 直销员推销合同 直销员退换货制度 直销培训员名单 直销员及培训员证管理办法 直销员证样本 直销培训员样本 售后服务制度 重大仲裁及处理情况 |
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立足中国,放眼全球
1994年,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推出了以人参、枸杞、银杏等为研发核心的一系列产品。如今,公司已拥有出口及内销产品200余款,覆盖全球50余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国内专业从事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健康企业。
绿活美地生产及研发基地坐落于黑龙江省哈尔滨经济开发区医药工业园内,基地面积1.5万平方米,拥有三座D级GMP生产车间及成熟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品类科研中心。
2003年,绿活美地一次性通过了中国药品GMP认证,拥有国药准字号、国食健字号、准字号医疗器械等多个品类,先后获得欧盟CE、美国FDA、穆斯林哈拉等多个国际认证。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绿活美地不断斩获业界认可,先后获得诚信示范企业、产品金口碑、最佳创业基地等多项殊荣,为企业快速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创新发展,坚守企业信条
绿活美地倡导“以自然之道,养自然之身”的产品理念,对旗下产品拥有极高的品质要求,强调“和而不同,大道至简”的产品研发及创新理念,追求产品的可持续性与发展性。目前,已打造多款首创及专利型产品面向市场,受到世界各地消费者的喜爱与好评。
2016年12月17日,绿活美地经国家商务部批准获得了全国第85块直销经营许可证,自此以国际贸易、海外直销、国内直销三位一体的销售体系建设完成。2018年3月,绿活美地全球运营中心正式揭牌,也再一次坚定了企业扎根大健康产业不动摇,推动优质健康产品发展的决心与信心。
2020年,绿活美地广东分公司、电子商务中心、产品线规划等多个重点项目启动且不断落实,迎来了绿美2.0时代的到来,也将为消费者及事业伙伴提供更加深度且完善的服务体验。
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省级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名称: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3010087437
经营场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渤海路9号动漫基地A座410室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管辖地区: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
黑龙江分公司
序号 | 城市地区 | 名称 | 地址 | 设立方式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方式、营业面积、营业时间 |
1 | 平房区 | 黑龙江省广生惠佳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疆大街店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公社大街1号 | 授权/加盟 | 郑楠 | 13946102455、120㎡,8:30-17:00 |
2 | 南岗区 | 黑龙江沃出品科技有限公司 |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隆顺街24号1-4层门市 | 授权/加盟 | 郭固家 | 13045190005、497m²、8:30-17:00 |
3 | 道里区 | 黑龙江省广生惠佳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融汇路店 | 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616号桐楠格领誉A3-10商服 | 授权/加盟 | 郑楠 | 13946102455、110m²、8:30-17:00 |
4 | 道外区 | 黑龙江省广生惠佳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太平桥店 | 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142号1层 | 授权/加盟 | 郑楠 | 13946102455, 120m²、8:30-17:00 |
5 | 松北区 | 黑龙江省广生惠佳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世纪花园店 | 松北区世纪花园C区78号楼2号 商服一层 | 授权/加盟 | 郑楠 | 13946102455, 70m²、8:30-17:00 |
6 | 阿城区 | 哈尔滨市阿城区花之俏鲜花坊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城街朝阳四期华龙金城G2商服1号 | 授权/加盟 | 吴善侠 | 13163695737、118㎡,8:30-17:00 |
7 | 呼兰区 | 呼兰区薄利多综合商店 | 呼兰区幸福街教委2#楼4单元1-1 | 授权/加盟 | 姜明 | 15244747773、120m²、8:30-17:00 |
8 | 双城区 | 双城区四十喜冷铺 | 双城区畜牧局住宅楼A栋门市5号 | 授权/加盟 | 田丰 | 18103630457、60m²、8:30-17:00 |
9 | 香坊区 | 香坊区大庆副路6号 | 博轩剪业 | 授权/加盟 | 马贺 | 13936295762、50m²、8:30-17:00 |
直销员信息披露
序号 | 地区编号 | 直销员证号 | 姓名 | 出生日期 | 加入时间 | 性别 | 学历 | 职业 | 更新日期 |
01 | 230100 | LHH0000006 | 高源 | 1968.09.17 | 2019.09.04 | 女 | 职高 | 无业 | 2020年3月31日 |
02 | 230100 | LHH0000016 | 王宪坤 | 1990.04.15 | 2024.03.16 | 男 | 高中 | 无业 | 2024年4月22日 |
编码 | 直销产品类型 | 直销产品名称 | 生产企业 | 产品编号 | 产品价格 | 产品规格 |
1 | 1004 | 木酢牌远红外磁疗贴 | 哈尔滨怡康药业有限公司 | X0001 | 100元/盒 | 4.5g*8贴 |
2 | 1002 | 抗氧化胶囊 | 哈尔滨怡康药业有限公司 | S0001 | 400元/瓶 | 0.3g*120粒 |
3 | 1002 | 君能20人参叶淫羊藿鱼白胶囊 | 哈尔滨怡康药业有限公司 | S0002 | 400元/瓶 | 350mg*120粒 |
4 | 1002 | 纳之西洋参胶囊 | 哈尔滨怡康药业有限公司 | S0003 | 400元/瓶 | 0.2g*75粒 |
5 | 1002 | 兰杜左旋肉碱咖啡粉 | 哈尔滨怡康药业有限公司 | S0004 | 350元/盒 | 15g*20袋 |
6 | 1002 | 芷润清牌鲑鱼籽口服液 | 哈尔滨怡康药业有限公司 | S0005 | 600元/盒 | 10ml/支*60支 |
7 | 1002 | 葡萄皮提取物胶囊 | 哈尔滨怡康药业有限公司 | S0006 | 400元/瓶 | 0.4g/粒*120粒 |
8 | 1004 | 木酢牌理疗贴 | 哈尔滨怡康药业有限公司 | X0002 | 100元/盒 | 4.5g*8贴 |
9 | 1002 | 绿活美地熟地黄骨胶原钙咀嚼片 | 哈尔滨怡康药业有限公司 | X0007 | 150元/盒 | 0.75g/片*120片 |
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员培训及考试方案
为有效开展直销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活美地公司”)将充分利用、拓展、开发各类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引导绿活美地公司直销人员树立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全面提升绿活美地公司直销人员的职业技能、专业知识及整体素质。
一、培训及考试目的
1.培养绿活美地公司直销人员良好的遵纪守法观念,实现营销队伍的规范发展;
2.为绿活美地公司直销人员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学习及培训机会,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整体素养;
3.提高管理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二、培训及考试内容及要求
1.本方案所称直销培训,是指绿活美地公司对本企业拟招募的直销员和本企业的直销员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直销基础知识、产品及营销知识等各种培训活动。直销员考试是指绿活美地公司对本企业拟招募的直销员的考试。
2.参加培训的人员,即公司拟招募的直销员,且必须满足《直销管理条例》及公司发布的《直销员管理制度》中的条件要求。
3.直销培训内容以《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内容、直销员道德规范、直销风险揭示、产品及营销方面的知识为主。直销员考试应围绕上述规定及内容进行。
4.绿活美地公司将接受商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直销培训进行监管。
5.绿活美地公司进行直销培训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6.直销培训不得宣扬迷信邪说、色情、淫秽或者渲染暴力;不得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不得对企业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贬低同类其他产品,强迫参加培训的人员购买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直销员以往的收入情况,宣扬大多数参与者将获得成功;不得从事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不得以召开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等形式变相对直销员进行培训。
7.绿活美地公司将在本企业设有服务网点的地区组织直销培训;直销培训不得在政府、军队、学校、医院的场所及居民社区、私人住宅内举办。
8.培训完毕后,直销员参加公司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命题采取试题库形式,试题一律从试题库中抽取;试题库统一由公司设计、更新。
三、直销培训员要求
1.绿活美地公司向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公司直销培训员颁发《直销培训员证》。
2.绿活美地公司应在每月15日前将本企业上一个月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册,通过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备案。
3.未经备案的人员,不得对直销员开展培训。
4.直销培训员只能接受所属企业指派进行培训。
5.直销培训员在进行直销培训活动时,应佩戴《直销培训员证》。
四、直销员证的发放
1.直销员参加培训及考试,考试合格分数为90分。
2.绿活美地公司向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及考试合格的直销员颁发《直销员证》。
五、培训和考试情况报备
1.绿活美地公司应于直销培训或考试活动7日前将培训或考试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具体地点、内容、人数及直销培训员、培训资料和考试时间、地点、人数)在绿活美地公司中文网站上公布。
2.绿活美地公司应当对每期直销培训讲授内容进行录音,完整保存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直销员考试试卷。录音资料、直销员考试试卷应妥善保管,至少保存三年。
3.绿活美地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举办的直销培训及考试情况通过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工商主管部门报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上一年度举办培训期数(每次培训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直销培训员、培训资料的名称)、上一年度举办考试次数(每次考试时间、地点、试卷、参加人数、合格人数)。
六、附则
1.本方案的解释权归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本方案自绿活美地公司获准增加直销经营范围后实施。
直销员管理制度行为规范
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直销行业网点设立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是依法经批准的直销企业,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负责依法依规招募和培训直销员,并监督直销员销售经批准的直销产品,同时保障直销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公司及分支机构不得招募下列人员为直销员。
1.未满18岁的人员;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3.全日制在校学生;
4.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5.甲方的正式员工;
6.境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对所招募的直销员由公司直销培训员进行免费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直销员证》,并与直销员签定《直销员推销合同》后,才能在公司设立服务网点地区开展直销活动。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未与公司或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直销活动。
第四条 公司直销员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可随时解除推销合同;60日后直销员解除推销合同应当提前15日通知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五条 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出示《直销员证》和直销员推销合同;
2.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消费者要求其停止推销活动的,应当立即停止,并离开消费者住所;
3.成交前,向消费者详细介绍甲方的《退、换货制度》,尊重消费者个人意见;
4.必须按标明的产品统一价格销售给消费者;该价格与服务网点展示的产品价格应当一致;
5.成交后,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公司当地服务网点地址和电话号码等内容的“售货凭证”,并签署姓名、联系电话及直销员证号;
6.须向消费者详细介绍“售货凭证”上关于公司在当地且便于消费者前往的服务网点名称、地址、负责人等内容;
7.直销员应依法受理消费者的退货与换货要求;直销员与消费者因换货或退货发生纠纷时,由直销员承担举证责任;
8.直销员必须按公司及分支机构明码标价的产品价格进行销售,禁止私自涨价或打折销售(公司推出的统一促销政策或活动除外),且不得大量囤积直销产品;
9.直销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招募直销员;
10.直销员所用的任何与公司有关的宣传资料、产品说明、产品目录等必须与绿活美地公司对外公示的信息内容一致;不得销售、使用非绿活美地公司的产品和宣传资料;不得散布任何未经绿活美地公司核实许可,权威发布的政策和信息;不得篡改或误导消费者对绿活美地公司公布的政策和信息的正确解读;
11.直销员不得有任何欺诈、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未经公司许可,不得私自滥发传真、派发传单、张贴海报以及大量邮寄信件或其他类似传播方法推广业务;不得私自制作、刊登、发布推广产品的广告;不得私自建立与公司有关的网站;
12.直销员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涉及宗教、政治、迷信、不道德或其他非商业性话题和活动;不得贬低、攻击其他职业、行业、公司、品牌、商品及其他营销人员;
13.直销员不得假借其他公司、组织或团体的名义举办与绿活美地业务和产品有关的培训、会议和活动;
14.直销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直销培训和考试活动,不得私自制作、刊登、发布招募直销员的广告;
15.直销员不得参与和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16.直销员有责任和义务保管好《绿活美地直销员证》,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绿活美地直销员证》;
17.直销员须自觉遵循《直销员证及直销培训员管理制度》,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依法督导与审核。
第六条 直销员监督处分及纠正措施
若公司接到对直销员的投诉,并查实直销员在推销过程中有违反《直销员行为规范》的行为,公司将根据实际状况和具体情形对直销员采取处分及纠正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口头或书面警告。
2.冻结直销员资格,停止直销员的销售活动。
3.暂停直销员参加各项业务和培训活动的资格。
4.暂停发放直销员的各类报酬和奖励。
5.扣除部分或全部报酬和奖励。
6.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合同。
7.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绿活美地公司在即刻终止合同的同时,将主动向政府举报,交由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第七条 直销员资格的终止
1.终止直销员资格,是指终止直销员与公司的全部合同关系。
2.直销员资格的终止包含以下情况:
2.1直销员主动提出解除合同;
2.2合同到期前日直销员主动放弃续约;
2.3合同到期绿活美地公司拒绝续约;
2.4直销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直销员行为规范》相关规定;
3.公司终止其直销员资格的《合同终止通知书》,将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通知到直销员所属分支机构,并由分支机构将通知传达到直销员。
4.资格被终止的直销员,应停止以直销员身份所从事的一切直销业务活动并交回《直销员证》。
5.直销员资格的终止以公司发出书面《合同终止通知书》的日期为准。
6.公司将按照《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将终止合同的直销员名单予以公布。
第八条 公司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公司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第九条 公司建立并实行完善的换货和退货制度,须严格按照公司《退换货制度及流程》做好消费者售后服务,处理退、换货事宜。
第十条 公司与直销员、公司及直销员与消费者因换货或退货发生纠纷的,由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对公司直销员的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能够证明直销员的直销行为与公司无关的除外。
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员计酬制度
一、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有关直销员报酬管理规定,制定直销员计酬制度。
二、直销员的报酬所得以其个人销售产品的销售额计算,严禁团队计酬,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直销员只有上述报酬,没有其它奖励。
三、直销员具体的计算报酬(简称:佣金)方法如下:
1、佣金比例是由直销员销售区间确定的,《佣金比例表》如下:
当月销售区间 | 当月佣金比例 | 销售奖金 |
0 — 500 | 0 | 0 |
501 — 1800 | 10% | 0 |
1801 — 7200 | 12% | 0 |
7201 — 14400 | 14% | 6% |
14401 — 27000 | 16% | 8% |
27001以上 | 18% | 10% |
单位:人民币元
2、销售区间:根据当月个人销售额来确定销售区间。
3、直销员的计酬方法:
1)直销员当月个人完成销售区间对应的销售额,则当月佣金=当月个人销售额*相应佣金比例;
2)直销员当月个人完成销售额达7200元以上的,除获得当月佣金外,还可获得销售奖金;
(1)当月个人销售额在7201元至14400元之间,销售奖金=当月个人销售额*6%;
(2)当月个人销售额在14401元至27000元之间,销售奖金=当月个人销售额*8%;
(3)当月个人销售额在27001元以上,销售奖金=当月个人销售额*10%;
4、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于次月15日前将直销员当月的报酬(税后)通过银行汇入直销员的个人账户。
5、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每月为直销员代扣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按照国家的有关税务法规进行计算,并由公司统一向税务部门上缴。
6、如果以上内容出现重大变更时,公司将及时上报商务部,待商务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员推销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 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直销员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分支机构(直销活动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条款
1、 绿活美地健康科技 有限公司(甲方)同意申请人(乙方)以直销员名义通过直销的方式向最终消费者("消费者")销售甲方的产品;乙方仅限于在甲方指定的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销售甲方产品。
2、双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形成平等的合同关系而不是代理、劳动、合伙或特许经营关系。乙方不是甲方具有劳动关系的雇员,乙方不享受甲方雇员享受的任何权利或待遇;除了必须表明自己的"直销员"身份外,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或甲方享有使用权的商号、商标等标识。乙方亦没有权利为甲方设定任何债务、义务、责任,承诺或合同。
3、下列人员不得被招募为直销员:未满18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现役军人、甲方正式员工、境外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第二条:权利和义务
1、只有甲方和甲方被依法批准确认的分支机构可以招募直销员。乙方须经培训、考试并签订合同后,才能获得《直销员证》。
2、乙方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向甲方订购产品,甲方根据乙方销售的数量并依据甲方规定的价格给予乙方一定的报酬。乙方应当于收取订货前付清货款;如被批准使用甲方的信用额度订货,乙方应当于使用信用额度支付货款之日起十日内付清货款。
3、乙方的订单必须得到甲方的确认才能够生效,对于乙方成功订购的货物,甲方将安排送抵双方约定的地点;乙方应按照甲方制订的价格销售甲方产品,并自行承担购买和销售甲方产品所需支出的所有费用。
4、甲方有权制定产品的价格,并有权改进或停止生产某些产品,有权变更产品的价格、折扣计划以及激励计划等;甲方将根据业务需要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产品信息和促销资料并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
5、甲方按法律规定应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纳的税赋,但这并不免除乙方对现存的和将来发布生效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税赋的纳税义务。
6、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免费利用其姓名,照片等作为内部统计等方面使用。
7、乙方在推销产品时,应当向"消费者"出示直销员证和本合同;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消费者要求其停止推销活动的,应当立即停止,并离开消费者住所;成交前,向消费者详细介绍甲方的退货制度;成交后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含有退货制度、直销企业设于当地提供退换货服务的服务网点地址、联系电话及直销员本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售货凭证。
8、乙方不得利用直销员的名义销售甲方产品以外的产品;乙方不得向"消费者"以外的任何以销售为目的的第三方销售甲方产品,也不得通过互联网或自己拥有的实体销售甲方产品;除非甲方授权,乙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媒体作任何涉及到本合同内容的广告宣传。
9、甲方制订直销员申请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时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计酬制度
1.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有关直销员报酬管理规定,制定直销员计酬制度。
2.甲方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并将上月税后报酬所得金额通知直销员,无疑议后,公司于次月15日将报酬(税后)通过银行汇入直销员个人账户。
3.甲方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经批准的直销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4.直销员计酬方法:
4.1直销员当月个人完成销售区间对应的销售额,则当月佣金=当月个人销售额*相应佣金比例;
4.2直销员当月个人完成销售额达7200元以上的,除获得当月佣金外,还可获得销售奖金。
第四条:换货和退货
1.一般退货
1.1消费者或直销员自购买公司的直销产品之日起3 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公司开具的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向公司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向其推销该产品的直销员办理退换货。
1.2公司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向其推销该产品的直销员应当自消费者提出退换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为其办理退换货。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向其推销该产品的直销员不予受理退换货。
2.1消费者或直销员不能出具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以及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不符合开具要求的,且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
2.2产品包装破损或已开封,无法再次销售的(产品本身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除外)。
2.3所提供的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与拟退换货的产品不符的。
2.4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上所示日期超过规定期限的。
2.5超过产品保质期限的。
2.6其它不属于退换货受理范围的。
第五条:合同解除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可以随时解除推销合同;60日后,直销员解除推销合同应当提前15日向本公司提出申请。
第六条:直销员行为守则
本人推销产品时,信守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履行《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直销员的所有义务。
2、保证只在本人所隶属的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
3、推销时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真实、客观地反映产品的性能,不进行虚假宣传。成交后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含有退货制度、直销企业设于当地提供退换货服务的服务网点地址、联系电话及直销员本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售货凭证。
4、推销产品的价格与服务网点展示的价格一致。
5、尊重消费者的选择,不强买强卖。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其住所强行推销产品。消费者要求停止推销活动时,应当立即停止,并迅速离开消费者住所。
6、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直销员证》。
7、证件正面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准确、真实的。
8、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检查。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七条:保密条款
所有关于甲方及其分支机构和产品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销售技术、培训内容及资料等)均属甲方的商业秘密。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甲方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八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条:生效与转让
签订本合同时的甲方相关制度与规定,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生效将终止双方之间此前存在的任何形式的合同;本合同中任何一方的权利义务,非经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_____年___月___日
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直销产品退换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和直销员的合法权益,在直销过程中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根据《直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消费者和公司直销员退换所购买的直销产品。本制度中的消费者指通过XXXXXXXXX (以下简称XXXXX公司)直销员购买产品的自然人或法人。本制度中所指的直销员是指与公司订签《直销员推销合同》并获得公司颁发《直销员证》的人员。本制度中所指的产品是指国家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直销管理条例》批准的符合商务部2005年第72号公告范围及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的公司以直销方式出售的经批准的直销产品。
第二章:退换货的受理范围
第三条:一般退换货
1、消费者或直销员自购买公司的直销产品之日起3 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公司开具的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向公司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向其推销该产品的直销员办理退换货。
2、公司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向其推销该产品的直销员应当自消费者提出退换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为其办理退换货。
3、不属于前两款规定情形,消费者、直销员要求换退货时,公司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向其推销该产品的直销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直销员推销合同的约定办理退换货。
第四条:质量问题退换货
1、消费者或直销员自购买产品之日起30日内,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凭公司开具的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到公司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向其推销该产品的直销员办理退换货。
2、公司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在接到消费者上述退换货要求时,证实直销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自确认质量问题存在之日起7日内,按照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为其办理退换货。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向其推销该产品的直销员不予受理退换货
1、消费者或直销员不能出具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以及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不符合开具要求的,且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
2、产品包装破损或已开封,无法再次销售的(产品本身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除外)。
3、所提供的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与拟退换货的产品不符的。
4、购货发票或售货凭证上所示日期超过规定期限的。
5、超过产品保质期限的。
6、其它不属于退换货受理范围的。
第三章:退换货管理
第六条:公司及分支机构或所在地服务网点或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必须详细向消费者和直销员解释《直销产品退换货制度》,严格按照公司的退换货管理制度执行。另在购买产品前,应让消费者查看向其推销产品的直销员的直销员证和《直销员推销合同》。
第七条:退换货流程
1、公司及分支机构或所在地服务网点在受理退换货时,应主动热情,态度和蔼,并向消费者耐心解释说明。
2、消费者或直销员到服务网点领取并填写的退换货单据,应详细写明要退换产品的名称、数量及退换货原因。
3、消费者或直销员将准备齐全的退换货单据、原始购货凭证连同要退换的产品及附属配件(如随货品的赠品等),交由服务网点的工作人员协助办理退换货手续,退货价格按当时的购货价格和购货折扣折算,如有赠品需同时退回。
4、受理退换货的工作人员应清点并核对退换货产品、附属配件及相关手续,在办理完退换货后,及时办理产品入库等相关手续。
第八条:退货要求及说明
1、直销员依据规定办理退货的,公司向直销员返还的货款应扣除已发放的因销售此直销产品产生的佣金及奖金。如佣金与奖金倘未发放的,公司将不予发放此笔佣金及奖金。
2、公司及其直销员与消费者、直销企业与直销员因换货或者退货发生纠纷的,由前者承担举证责任。
第四章:其 他
第九条:办理退换货地点:公司及分支机构和所在地服务网点受理退换货,公司及分支机构和所在地服务网点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信息披露中文网站。
第十条:公司享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适时对本制度内容进行修改。
滕瑞
培训员证号:绿活美地培000002
性别:男
身份证号:230102198003092834
入职时间:2016-3-1
所在部门:业务部
职位:业务经理
学历专业:黑龙江大学行政管理专业
学历证号:65234001041242066
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员证及直销培训员证管理办法
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活美地公司)按照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2005年第23号令《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出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员证》及《直销培训员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直销培训员证》管理细则
1.《直销培训员证》的发放管理流程:
营运部审核资质→人资部考核技能→营运部颁发证书→业务部登记备案→公共事务部公式→客服部监督
2.直销培训员必须是公司正式员工并符合下列条件:
2.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2.2具有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的法律、市场营销专业知识;
2.3无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记录;
2.4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2.5非境外人员。
3.公司每月15日前将本公司上一个月获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册,通过公司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备案,并在信息披露网站公示。
4.未经备案的人员,不得开展任何针对直销员的培训。
5.直销培训员只能接受我公司指派进行培训。
6.《直销培训员证》由绿活美地公司按照商务部规定的式样印制。
7.直销培训员在进行直销培训活动时,应佩戴《直销培训员证》上岗。
8.任何人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直销培训员证》。
9.直销培训员在离职、违反公司纪律或年度业务考核未达标等情况下,由客服部联合营运部、公共事务部注销其培训员资格证书,并在信息披露网站公示。由人力资源部门执行该证件的回收销毁工作。重新申请将遵循发放管理流程。
10.一旦遗失《直销培训员证》,需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补办,并在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发表丢失声明。
第二章 《直销员证》发放和管理细则
1.《直销员证》的发放管理流程:
营运部审核资质→人资部考核技能→营运部颁发证书→业务部登记备案→公共事务部公式→客服部监督
2.公司营运部按《直销管理条例》的要求审核所招募的直销员资格,人力资源部实施培训并考试,考试合格分数为90分(满分100分)以上,由营运部出具考试合格证明。人力资源部签订直销员合同并备案,营运部颁发直销员证书,业务部登记备案,客服部实施监督。
3.公司根据商务部规定的样式印制《直销员证》。
4.直销员进行销售活动时,应佩戴《直销员证》。
5.任何人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直销员证》。
6.直销员在解除直销员合同、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或业务考核未达标等情况下,由客服部会同营运部,公共事务部对其予以注销,并在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布,由人力资源部门执行该证件的回收销毁工作。
7.一旦《直销员证》遗失,需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补办,并在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发表丢失声明。
绿活美地公司协同运营部、业务部、人力资源部、客服部共同实施《直销员证》及《直销培训员证》的审核,签发,监管,复核,注销事宜。
绿活美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售后服务制度
为满足不同地区最终消费者、直销员了解商品性能、价格,并便于购货、退换货及开展售后服务、业务咨询等服务需求,公司成立职能部门,受理消费者和直销员的日常服务工作。
1、服务内容
(1)凡消费(购买)本公司所属产品的消费者均是本公司的服务对象;
(2)服务内容:为所在区域的直销员及消费者提供退、换货等必要的售后服务咨询;
(3)对产品价格、功能的咨询,产品及服务投诉以及对产品的意见、建议等;
(4)以规范、专业的服务态度,通过高科技管理手段和先进人文理念,完成"一站式"服务流程。
2、服务职能部门
(1)公司总部的国内市场部或客户服务部;
(2)公司设立各分支机构及服务网点。
3、服务联系方式
公司将向每一个购买商品的消费者提供:
(1) 在售货凭证上注明所在地服务网点及经办直销员姓名、编号、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2) 公司网站上公布客户服务电话;
(3) 客服热线400-6238-369
4、投诉流程:
直销人员或消费者如果有任何疑问,即可拨打服务电话400-6238-369,客服人员会及时处理各种投诉并解决相关问题。
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名录
截止目前,绿活美地公司直销员没有发生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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